行业惯例
行业惯例的相关文献在1992年到2022年内共计91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90篇、会议论文1篇、专利文献9979篇;相关期刊78种,包括法学家、法制与社会、知识产权等;
相关会议1种,包括第三届比较法学与世界共同法国际研讨会等;行业惯例的相关文献由96位作者贡献,包括吴水兰、孟亚生、王永伟等。
行业惯例
-研究学者
- 吴水兰
- 孟亚生
- 王永伟
- 胡志鑫
- 马洁
- 严敏
- 严玲
- 侯佳
- 候龙
- 全权
- 公正
- 刘保玉
- 刘均利
- 刘建湖
- 刘志栋
- 刘晓音
- 刘景一
- 刘浩三
- 卖柑者
- 卢春玲
- 叶静
- 吕景美
- 吴爽
- 周建华
- 周春蕾
- 周胜
- 周颖
- 咪拉
- 姚佳林
- 姚天冲
- 孙志云
- 孙聪
- 平一
- 康书生
- 张挺
- 张舟
- 戴莉娟
- 明文
- 晋长明
- 晨曦
- 景天虎
- 曹丽萍
- 曾楚君
- 未然
- 本刊编辑部
- 朱丽
- 李敬民
- 李艳
- 李静
- 李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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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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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视频广告屏蔽行为在当下互联网竞争中十分常见,该行为可以让用户跳过广告直接观看所点播的视频。关于此类行为的违法性认定标准,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较大争议。从视频广告屏蔽行为规制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出发,分析目前违法性认定的两大常用方法,发现认定方法存在着“消费者利益定位有误、经营者利益考察不当、行业惯例合法性不明”三个方面的不足。进而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即“整体视角考察消费者利益、重塑经营者利益的考察、先行审查行业惯例的合法性”,以期更好地保障各方利益,推进公平竞争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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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云;
张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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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安徽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质量安全管理,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办法》根据食品保质期不同,参考行业惯例,对食品临近保质期进行了界定,便于食品销售者有针对性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如食品标注保质期在1年以上的,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30天;食品标注保质期在3天以上15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到期前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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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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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囧"开年春运潮叠加疫情黑天鹅,让身在春节假期的人们如在囧途,左右为难。春节电影档期,凭借早先《人在囧途之泰囧》成名的徐峥打破传统线下先行上映的行业惯例,果断将《囧妈》搬到了线上免费播出,并以6.3亿元将内容授权出售给字节跳动。观众一片叫好,但线下院线不开心,导演徐峥一手拿到了沉甸甸的影片收入,一手收到了院线的友谊小船翻船声明,成了名副其实的"囧"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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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世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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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视频中插入广告是视频播放平台的创收方式之一,与此同时,部分经营主体通过开发插件或相同功能的路由器达到屏蔽广告的作用.该屏蔽视频广告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明确规定.综合近年来司法判例,经过梳理,总结出屏蔽广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在实践中主要以竞争关系、商业模式、是否具有不正当性、商业道德、行业惯例、技术中立为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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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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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的618战线拉长至一个月,史上最长。从来没有一个618,各平台之间的竞争像今年这样激烈,这颠覆了“互联网圈只有前几位才能活得好”的“行业惯例”。国内电商之间的缠斗没有停止,反而向更纵深发展。这其实是一件好事:一来只有有序竞争,各平台才能更快进步;二来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平台之间有竞争或竞合,大促季实惠就更多些;三来大浪淘沙更出金,新的商家、新的品牌在激烈的造浪、逐浪过程中得以更快速地成长。5月20日,天猫、京东、苏宁选择在同一天对外公布618大促玩法,并在5月24日开启。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除了价格优惠外,“新品”“会员”“直播”等关键词被反复提及。此外,各家在商业技术迭代及如何助力商家实现增量等方面也各有侧重。而抖音、快手等电商新贵,正从以前的弱参与,开始站在618的舞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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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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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任何一家以数据为核心的公司,数据必然是其最核心的资产,互联网公司收集了海量用户数据,为最大化其商业价值,或多或少都会把数据分享给第三方,最通常的情况就是用来投放广告,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行业惯例。也许昨天才在某视频软件中看了关于夏季服装的穿搭视频,第二天就在购物应用的“猜你喜欢”中看到了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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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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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融仲裁作为与金融创新背景下而产生的争议更为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以程序正义从而实现实体正义,并被当事人所遵从并成为行业惯例的有效手段。其追求公正、效率的精神与金融创新相得益彰,成为解决金融争议的最佳途径之一。20世纪下半叶以来,我国金融改革与创新步伐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是金融争议数量的不断攀升。金融创新是对现有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的挑战,也是金融领域发展不可或缺的催化剂和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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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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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流量劫持是指运用商业手段或者技术措施劫持本应属于经营主体的交易机会,诱导或者迫使用户使用劫持者的网络服务,且具有不正当性的行为.当前流量劫持案件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判断的难点即在于"将得流量"的认定,"将得流量"作为判断流量劫持的前置要件,同时也为"行为手段不正当性"的判断打下基础.通过分析流量劫持的典型案例,对于"将得流量"的认定应当从竞争双方的使用关系、被劫持者的成本收益比、用户的心理预期和行业惯例等方面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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