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RMA 2.3-2020 基于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评价量表 应用技术指南 第 3 部分: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康复评价量表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RMA 2.3-2020
标准状态
现行
发布单位或类别
中国-团体标准(CN-TUANTI);
发布日期
2020-11-26
实施日期
2020-12-03
废止日期
-
CCS分类
C05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 - 医学
ICS分类
11.020 医药卫生技术 -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
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信息研究所/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中国合作中心;
云南圣约翰康复医院;
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周浦医院;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上海赫尔森康复医院;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云南省宁洱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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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上海市康复医学会

摘要

范围:本文件提供了基于 ICF 的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康复评价量表及其具体应用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身体结构、身体功能、理解交流、身体活动、自我照护、与 人相处、生活活动、和社会参与八个领域各条目评价中需考虑的要点。本文件适用于对 18 岁以上患有骨骼肌肉系统疾病的人群近 30 天内的健康状 况和与健康有关的状况的评估。可供医务人员、公共健康管理系统及相关政府部 门使用。注:新发病不足 30 天的患者,按实际发病天数评估其健康状况和与健康有关的状况;主要技术内容:2001 年第 54 届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颁布《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功能和 残疾的框架和分类方法,ICF 由世界卫生组织首次提出,目前已在世界各地健康 和残疾相关的领域内广泛应用。ICF 活动和参与评价量表》 (ICF—Activities and Participation Assessment Scale,ICF-APAS)(以下简称量表)由上海市康复医学会提出。该量表参照 ICF“活动和参与”成分的内容和体系,依据 ICF 类目的定义,详细界定各条目的 评价标准,从而对个人的整体健康状况和疾病结局进行评价。至今,该量表使用 标准已在上海市经过统一、规范的培训后推广应用。为后续更好的与基于 ICF 的各系统疾病评价量表进行配套使用以评估患者整体健康功能,在更新版本中按 照 ICD-11 的评价标准统一修改各条目的评价标准为 0-4 分五个等级。为了规范、 量化评定标准,本标准根据 ICF 对类目的定义为各条目评定的内容和范围作出规定。本部分适用于对骨骼肌肉系统疾病康复评价,增加骨骼肌肉结构相关条目4条,骨骼肌肉系统功能相关条目10条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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