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1 引言
1.1.2研究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内研究现状
1.2.2国外研究现状
1.3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研究方法
1.3.2创新点
2我国农村房屋买卖的一般问题
2.1 我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概念界定
2.1.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含义
2.1.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特征
2.2我国农村房屋买卖的历史沿革
2.2.1农民私有制下自由流转
2.2.2集体所有制下限制流转
2.2.3宅基地改革试点及“三权分置”下灵活流转
3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一般问题
3.1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相关概念界定
3.1.1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含义
3.1.2宅基地“三权分置刀的特征
3.2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村房屋买卖的关系
3.2.1农村房屋买卖中农户资格权的限制
3.2.2农村房屋买卖中农民使用权的内容
4我国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理论争议与审判实践现状
4.1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理论争议
4.1.1买卖合同有效说
4.1.2买卖合同无效说
4.1.3买卖合同效力折中说
4.2农村房屋买卖的审判实践现状
4.2.1 “无效”处理模式
4.2.2 “有效”处理模式
4.2.3 “以无效为原则、以有效为例外”处理模式
4.3农村房屋买卖理论争议与审判实践引发的思考
4.3.1有条件的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4.3.2登记不影响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5 “三权分置”视野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建议
5.1 认定前提:完善农村房屋买卖立法
5.1.1 明确农村房屋买卖的主体
5.1.2贯彻农村房屋买卖主体的意思自治原则
5.1.3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
5.1.4统一城乡房地登记制度
5.2实践做法:在实践中有条件地认定合同有效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